The Beginning
2023天津红桥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注意事项
(一)请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二)居住证持有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超出规定时限不再办理。
(三)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红桥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前且不少于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3年1月至6月)。
注:家长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需为天津本市号码并保持不变,开启短信接收权限,否则将无法收到通知短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注:此公告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政策,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关注后期本市学生招生政策。
咨询电话:见各小学公告公布电话,红桥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022-8651301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