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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2023年度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09 11:04:08
The Beginning

  一、受理时

  1)第一阶段:开展积分申请项目为“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时间自2023年3月9日至5月10日止,不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第二阶段:开展积分申请项目为“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瑞安市内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新居民瑞安市内公交出行优惠”、“新居民积分休闲优惠”、“新居民积分贷”、“新居民评优评先”,具体申请时间另行通知,可关注“瑞安新居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了解详情。

  二、申请项目及条件

  新居民子女选择报名就读公办学校实行“居住证+积分”分批招生制度。申请子女入学积分需符合条件:

  ①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积分申请时已申请取得我市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

  ②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未到规定年龄,请勿申请。

  三、办理途径

  符合积分申请条件的新居民,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办理积分。

  1)线上办理:积分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台,选择“瑞安市”专区,点击“我的积分”获取当前自己的积分,积分申请人若对省级共性分有异议的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赋分,积分申请人若有符合瑞安市个性分指标加分项的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赋分,省级共性分与瑞安市个性分相加,即为申请人的最终积分得分;申请人在积分应用专区选择需要申请的积分项目并完成办理,申请人根据“我的积分”最终得分匹配完成办理的积分应用项目享受相关积分待遇。

  2)线下办理:积分申请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导积分申请人进行线上操作办理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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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操作流程

  (请在规定积分申请时间内提交积分申请材料,不在规定积分申请时间内提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视为无效。)

  五、享受待遇

  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优惠政策:对应教育学区在录取统筹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后,再统筹未取得积分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统筹安排依据新居民积分高低、居住和就业地址等条件,安排其子女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优先安排取得积分且综合积分在全市前100名的新居民子女,到温州市级办学水平二级及以上学校就读。

  六、积分奖励所需材料及申领方式

  1、限2023年积分申请使用的积分奖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享受2023年1月6日起至2月5日止未离开温州市或2月5日前返瑞积分奖励5分的新居民除积分申请相关证件、材料外,请提供:1.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2.请提供企业统一上报的未离瑞员工名单或在1月6日-2月5日在瑞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危货驾驶员安全积分兑换的新居民积分奖励:当年安全积分累计获得3000分及以上,危货运输驾驶员个人在12月份每200点安全积分,可兑换下一年新居民积分1分,最高分限为20分。

  3、新居民购房积分奖励:在“百日优惠促安居”活动期间(2023年1月19日至3月31日)在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属在瑞务工的新居民,凭购房合同可加新居民管理积分30分,购房积分奖励只可使用一次。

  4、积分奖励申领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居民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台→“瑞安市”专区→点击“我的积分”→点击“积分明细”→点击“瑞安市个性分指标”里的“其他贡献”加分项→选择“积极响应并完成瑞安市委市政府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及参加市新居民服务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点击“申请”→填写自评分数、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活动记录、填写理由陈述(申请的积分奖励项目)→点击“提交”→经审核认定后赋分。

  七、赋分标准

  八、受理咨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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