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 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 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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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二科”)。
(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条件。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的实务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实习和成人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符合报考条件,且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考生,应于3月15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在报名系统中作出真实性承诺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②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经检查无误,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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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3. 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如果不在我省(长三角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因报名人员填错、选错或传错报考信息,未交,以费或错交费,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及考试成绩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无法注册等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4. 报考时,在成绩有效期内考生如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专业;如《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则不得改报专业。
5. 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5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每科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四、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报考“免一科”或“免二科”及“相应专业(增项)”的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根据浙人社发〔2016〕8号文件规定,对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制发“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温馨提醒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521676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8839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