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买了公寓,小孩幼升小怎么上学读书呢?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但是根据长沙目前的落户政策,购买公寓之后是可以通过公寓落户的。所以这里的话,家长可以自己选择是否要通过公寓落户长沙。落户与否,小孩的入学生源排序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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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小学招生录取生源排序先后为: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
一、落户长沙:满足相关条件可以按照有户无房入读小学。
长沙购买公寓可以落户,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如果父母及小孩通过公寓进行落户,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依照有户无房入读小学。
有户无房(第一类):
李某是一名土生土长的长沙人,一直与父母(小孩的爷爷、奶奶)居住生活在一起,夫妻俩都没有买房。父母(小孩的爷爷、奶奶)的房子在A学校学区范围内,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与这套房屋一致。
有户无房(第二类):
赵某毕业后到长沙工作,没有买房,有长沙城区基本养老保险,自己和孩子的户口落到了A学校学区范围内,租住的房子也在A学校学区范围内。
二、没有落户:就需要按照无房无户入读小学。
无户无房入学条件:根据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中小学入学政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两个一年”的条件,即居住证(连续满一年,且仍在有效期内)以及长沙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一年,且未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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