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是可以加分的,不过各区的加分标准不太一样,相关规定如下:
香洲区
1.经珠海市推荐,荣获全国或广东省“无偿献血奉献奖”的:金奖积100分,银奖积 75分,铜奖积 50 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2.珠海市“星级志愿者”、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志愿者积1分、二星志愿者积3分、三星志愿者积6分、四星志愿者积 10分、五星志愿者积15分,此两项不重复、不暴加算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斗门区
参加珠海市无偿献血的,加15分,该项不累计。
金湾区
1.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加1分、二星加3分、三星加6分、四星加10分、五星加15分。
2.经珠海市推荐,荣获全国或广东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加100分、银奖加75分、铜奖加50分,按所获最高等级加分。
横琴新区
珠海市“星级志愿者”、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志愿者积 1分、二星志愿者积3分、三星志愿者积6分、四星志愿者积 10 分、五星志愿者积 15分,此两项不重复、不叠加算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积分。
备注:高新区、鹤洲新区的内容小编正在持续更新中~着急的话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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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除外)不得申请积分入学。已取得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所造成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已在本区公办小学或政府购买服务类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升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或政府购买服务类民办中学的,需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但若申请当年已颁布实施新规定的,则按照申请当年施行的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