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一)报考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5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5分。
(二)报考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及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0分。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及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0分。
(四)报考综合管理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 13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及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五)报考行政执法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及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
(七)自治区选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90分,南疆四地州选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0分。
缺考一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报考职位限定的相应入围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三、其他事宜
(一)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查询笔试成绩请于3月30日18:00(北京时间)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照相关提示进行。
(二)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另行告知。
(三)《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如实填写,并在参加资格审查时,将此表提交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审查。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