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汕头市第三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决定于4月份开展2023年第三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汕头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汕头市需要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政府及各行业在职人员。
(二)年满16周岁户籍在汕头市(或在本市学习、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事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30开始,报名限额500名。
测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测试地点: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广厦校区。
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1)。报名系统开放24小时,额满系统自动关闭。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距离测试日期3天之内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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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测试当天凭准考证、身份证进行审核(身份证非本市的考生还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本地工作证明或汕头市居住证),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缴费单,通过微信扫码缴交测试费,交费成功的考生进入测试流程。
三、测试
(一)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标示的时间和测试地点)准时参加测试。
(二)测试日期3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教育厅《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和普通话测试费分配方案的复函》等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为50元/人次。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报名、测试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考生测试流程等详细说明,请参阅相关附件。
(二)考生相关要求。
1.考生在考试当天需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2.考生进入考场后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测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勿在测试站内逗留。
(三)测试当天如果遇到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考试是否正常进行,请查看汕头市电视台当天发布的天气信号,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查看“帮助中心”栏测试站发布的紧急公告。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有两种领取方式,考生可任选其中一种:
方式一:通过快递的方式(快递费由考生支付)。需要证书快递的考生在考试当天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快递信息。
方式二:自己到市教育局领取。领取时间:2023年6月20日—7月2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领取地址:汕头市教育局大楼913室领取(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五)未能成功报名的考生,请关注第四期(预计5月份)的测试通知,详情留意汕头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语言文字”专栏。
(六)联系方式
汕头市语委办: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汕头市教育局大楼,联系电话:0754-88860219。
汕头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鮀滨站点):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广厦校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龙盛工业区盛业西街4号),联系电话:0754-8835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