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15日-21日(周六日除外)
体检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
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
医院体检预约说明:
体检采取预约限额制,至少提前一天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州三院健康管理中心”(点击医院名称获取入口),点击“我要体检”→“个人预约”,选择“快速预约”(教师资格认证)→“立即预约”→“提交订单”→选择体检时间→查看预约成功通知。
注意: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体检流程
1、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贴好照片、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二楼健康管理中心(入职体检处)开取指引单,并在二楼缴费(考生所有体检费用自理)后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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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时间每天8时开始,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10:30前完成。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到三楼A区前台。
注: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区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局,无需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