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横琴新区民办中小学报名指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二、入学资格
报读合作区民办中小学初始年级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入学资格之一:
(一)具有横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不具有横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具有合作区范围内合法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
(三)学生为经民生事务局备案的民办学校政策类学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9时至2023年5月22日18 时。
(二)报名方式
通过电脑登录“珠海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采用统一报名渠道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珠海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选报 1所民办学校。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勾选“政策性照顾生”选项。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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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佐证材料
报读合作区民办中小学的非横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报名时应取得合作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或在合作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工作并依法购买社会保险。需要补充佐证材料的家庭和符合2023年秋季横琴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学生家庭,应当向拟报读学校提交佐证材料。
(三)审核与录取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基本情况和佐证资料进行审查,相关行政部门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如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由民办学校在招生系统上反馈录取结果。学生及法定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结果。
(四)注册入学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道并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将学生录取名册上报民生事务局备案,并依据录取名册进行学籍注册。
(五)其他
合作区民办中小学初始年级招生,如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具体要求以各民办学校自行发布的招生细则执行。
(六)民办学校咨询电话
民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工作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可咨询民办学校。横琴哈罗礼德学校电话:0756-2721688转 168;横琴华发容闳学校电话:0756-869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