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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新区积分入学申请办法
第十条 具有积分资格的申请人按志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申报志愿学校名单见当年招生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安排。每年4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报,5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7月公示积分录取线。
温馨提醒:
按照分区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学区划片、分批申请学位、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录取,如申请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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