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秀水江南幼儿园2023年招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芜湖经开区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 小 班:120人;
中 班:3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5月24日—5月25日,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
第二阶段:
6月5日— 6月7日,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
第三阶段:
6月8日—6月9日
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备注:1.我园配套小区为—秀水江南小区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
小班:5月2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
中班:5月25日 上午:8:30-12:00
第二、第三阶段报名时间根据第一阶段报名情况再通知。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二)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按我园要求于报名登记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和资料审核工作。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详见下面报名注意事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四)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见附表1),优先满足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若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小区内按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录取,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若有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总人数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2.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3.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5.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幼儿园报到注册,接受现场核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招生咨询电话:0553-5975502
附件:
1.经开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电脑派位学位数
2.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