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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简称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简称选考科目)组成。
➤统考科目:
“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
3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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