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年龄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和家园御园、紫园、翰园、鼎园、懿园、琉园、景园、雍园、臻园及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3日——4日 (周六、周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四、报名地点
和家园幼儿园(西湖区杨梅山路305号)
五、计划招生班级数
小班:四个班级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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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八、招生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电话:0571-87099608
联系人:杨老师
九、幼儿园等级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浙教办学前【2015】28号)
十、收费标准
(一)保育费:700元/月;
(二)伙食费:12元/天;
(三)代管费:100元/学期。
温馨提醒
1.为避免拥挤,请家长于6月1日上午9:30--17:00、6月2日上午9:30—12:00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报名号,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
2.报名当天建议每户家庭一位家长入园,入园时建议佩戴好口罩,幼儿不用到现场。家长可提前在手机端下载安装“钉钉”APP;
3.6月15日左右,幼儿园将逐批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
4.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