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我校施教区内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1.招生范围:
海港河东—运河以南—通富路以西—通甲河以北
2.入学合法固定住所确认原则: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入学儿童必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开发两区)。
(3)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属房屋拆迁者,根据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7)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3.入学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或者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的,请参照“入学合法固定住所确认原则”确认。
(2)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需提供能证明是同一家庭二孩、三孩或多胞胎的相关材料)。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
三、报名方法
1.网上申报
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20日
网上填报登录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sid=173
手机扫描二维码: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2)打印《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并确认签字,在规定的时段内(详见《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带好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家长不具备网上申报或打印条件,可于7月2日~3日现场申报预约。
2.现场确认
地点:南通市同和小学科艺楼底楼报告厅
时间:7月2日(周日)~7月3日(周一)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需带材料】
(1)《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确认、签字);
(2)户口簿(入学儿童必须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应与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3)法定监护人产权证;
(4)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提供祖辈产权证。入学儿童必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开发两区);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提供拆迁的一套资料);拆迁一年内未安置的,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结婚证);
(7)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
四、温馨提醒
1.请监护人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根据崇川区教体局要求,报名时相关材料原件将暂留学校以备核实、核查,材料复印件学校留存、不退还。
2.新生家庭根据《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上的预约时间到校审核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无需提前排队。每个适龄儿童家庭安排一位家长到现场报名,服从安排。
3.尽量不要开汽车,绿色出行,做好个人防暑工作。
4.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及到现场确认。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在报名时间以后提交入学材料的,一律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特此通告,不尽事宜可以电话咨询,也可关注学校公众号查阅。
报名咨询电话:
0513-89083325
0513-80983360
1892162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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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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