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内户籍
1.网上信息采集
网上信息采集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
报名入口:“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
2.网上资料预审
时间:6月16日—6月21日
对口学校网上预审区内户籍(含公租房)适龄儿童网上提交的资料,开展网上招生预录取工作。
3.现场资料审核
时间:6月25日—6月28日
对口学校现场审核区内户籍(含公租房)适龄儿童资料。
4.未被区外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录取
时间:6月28日
未被区外民办学校录取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公办学校,提供资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预防接种证明)进行现场审核。有剩余学位的对口学校将符合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信息录入“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无剩余学位的对口学校将符合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信息上报给公共服务局,公共服务局根据周边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统筹安排到学位紧张学校。
5.网上完善信息
时间:7月25日前
已预录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登陆“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完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7月30日前,各学校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网上信息采集报名
时间:6月29日~7月3日
报名入口:“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学位,并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
按要求填报信息:①提交中报材料(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办理的居住证,法定监护人所购合法房产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资料有即提供),进行学位申请;②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
2.网上审核及录取
6月30日-7月4日,相关学校审核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网上提交的信息,核定积分。依据“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7月5日-7月6日,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3.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时间:7月7日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4.现场审核
时间:7月10日-13日
相关学校现场审核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资料。
5.网上完善信息
时间:7月25日前
已预录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登陆“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完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7月30日前,各学校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