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报名入口:yjbm.cqedu.cn
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家长,按照区教委发布的招生入学登记通告,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6月20日通过电脑摇号随机派位录取,由区纪委监委、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实施。
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根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公办学校
城区公办小学网上登记已于3月结束,接下来是现场审核登记阶段。
登记报名时间:6月20日—21日
就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于6月20日—21日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对应学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7月30日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城区符合“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地点: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直接登记报名
点击查看:
报名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
2.农村区域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地点:在户籍地所在学校直接登记报名。
报名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城区不符合“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小区配套学校有空余学位时优先统筹接收本小区已入住业主子女。
4.区内公租房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地点
(一)云篆山水公租房
小学:公租房配套小学—新华小学
初中:大江中学
(二)樵坪人家公租房
小学:公租房配套小学—桂花小学
初中:渝南田家炳中学
(三)龙洲南苑公租房
小学:高职城小学
初中:龙洲湾中学
(四)南彭公租房
小学:南湖小学
初中:南湖中学
报名材料: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公租房租赁协议。
5.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地点:在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地区在辖区内学校登记,城区在固定的登记点登记(具体见安排表)。
登记材料
在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①工商营业执照(经商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
②租房合同(暂住证明);
③区社保局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此项作为优先条件);
④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小学新生需提供防疫接种证(不作为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提供);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毕业证领取后补交报名学校审验)。
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他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少年。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及拆迁安置户等,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区教委基教科报名登记,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7.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招生辖区内的学校按相关文件精神提供送教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