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积分入学和新修订的中考政策,从2024年起龙门县将开展积分入学,拟在龙门县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读的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须办理在龙门县的居住证及在龙门县缴交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居住证及养老保险的时限为:至2024年6月30日止,满10个月。具体积分入学细则预计将于2023年8月底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招生原则
1.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县教育局出台全县招生工作指引,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公办中小学(辖区内教学点由其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校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在核准的招生计划数和规定的招生对象范围内招生,各类学校均需出台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读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