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时间安排和流程
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宏利佳学校)
7月28日—29日,宏利佳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网上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7月30日—8月1日,宏利佳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
8月2日—4日,宏利佳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5日,学校填写《高阳县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民办学校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不再进行录取。
(二)第二阶段:面向全县招生(金鑫小学、集英小学)和面向庞口镇、西演镇、小王果庄镇招生(集英中学、庞口中学、旧城中学)的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填报了上述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信息自动进入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8月6日—7日,各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线上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8月8日—10日,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8月11日—13日,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14日,学校填写《高阳县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三)第三阶段:其他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未被学校录取且填报了其他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信息自动进入第三阶段其他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8月15日—8月16日,各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各学校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8月17日—19日,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安排专人到各学校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8月20日—22日,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对第三类有房无户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8月23日,学校对确认录取的学生进行汇总,填写《高阳县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县直学校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各乡镇学校上报总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学校要设立招生入学咨询服务点,做好招生政策解释或现场指导填报工作。同时,各总校要做好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入学的监督、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