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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20 17: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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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西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自2005年起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已覆盖教育部认可的所有高等院校,是我国助学贷款的主力银行。现公告:肥西县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提示:

  办理时间:7月15日-9月20日。

  办理地点:大学生首次贷款在肥西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肥光办公区肥西县教体局二楼4230室)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现场或线上远程的办理方式。

  办理对象:安徽肥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最高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最高16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利息:按照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执行(即LPR5Y-0.3%)。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我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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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其他要求: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同在肥西县,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具(市、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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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⒉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⒉.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

  1.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2.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咨询电话:0551-62867923,62867921;

  肥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51-68230702);

  详细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微信公众号“皖美开行”,或进入手机支付宝生活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栏查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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