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2023〕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小学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宜阳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初中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宜阳县2023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宜阳县户籍2023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区域
(一)城区公办小学
城关镇中心小学(含水磨头校区):文化路以东;高桥村以西;滨河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宜洛矿、沈屯、白庙除外)范围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城关镇中街学校、城关镇文明路小学(原实验一高院内):后四巷、英才居小区西小路、豫翔北路以东;文化南路、文化北路、步行街口、民主北路以西;滨河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红旗路居委会(中街村)]范围内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城关镇西街小学:三道岔以东;后四巷、英才居小区西小路、豫翔北路以西;滨河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街居委会)范围内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城关镇宜洛小学:水利局、矿医院、宝三街以东;兴宜东路以南;高桥村以西;南环路以北(白庙居委会、沈屯居委会、宜洛矿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实验小学东校区:香鹿山大道以东,锦龙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户籍地为非本辖区内)范围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东韩校区:东韩村适龄儿童及香鹿山大道以东,锦龙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户籍地为非本辖区内)范围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西校区:拥军路以东,香鹿山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户籍地为非本辖区内)范围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锦屏镇中心小学:高桥村适龄儿童、在学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锦屏镇中心小学东店校区:东店村适龄儿童、在学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香鹿山镇中心小学:段村村适龄儿童、在学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香鹿山镇中心小学下韩校区:下韩村适龄儿童、在学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香鹿山镇下河头小学:下河头村适龄儿童、在学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香鹿山镇官庄小学:官庄村、后庄村适龄儿童及锦龙大道以东,创业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范围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香鹿山镇香泉小学:香泉村适龄儿童及拥军路以东(含新风小区),锦屏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范围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城区公办初中
城关镇一中:除西街初中招生区域以外的城关镇其他区域内有住房的子女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城关镇西街初中(原实验二高院内):西街村子女、三道岔以东;锦屏南路(原向荣市场)、向荣南路(老广播电视局东邻)以西;滨河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街居委会)范围内有住房的子女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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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实验学校:拥军路以东;锦龙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户籍地为非本辖区内)范围内有住房的子女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实验初中:洛河以南(户籍地为非本辖区内)的子女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锦屏镇一中:锦屏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学区内有住房的子女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香鹿山镇一中:香鹿山镇(甘棠村、龙王村、香泉村、下韩村、段村村、下河头村)六年级毕业生、在学区内有住房的子女及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三)民办学校。宜阳县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宜阳县行政区域内。各民办学校严禁招收各年级插班生。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可以转入公办学校,但公办学校学生不允许转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四)其它学校。上述范围以外的各乡镇初一和小一招生范围和对象为:本辖区内居民和长期在本辖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做到应收尽收,于7月26日前将预录取通知书发放到位,并在网上导入学生信息。
各中心校成立招生评审工作专班,负责本乡镇招生过程的监督、评审及信访处理工作。如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由监护人持《宜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外出就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①城区购买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监护人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工作调动有关手续;③父母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④父母在城区务工的需提供城区务工单位的务工证明及租房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6—27日向预录取学校提出申请,并经专班评审一致通过后于8月1日发放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原件,并将评审结果报县教体局。
三、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电脑或手机均可登录进行信息注册,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由教师指导登录平台进行信息注册。
(一)公办学校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填报辖区内的1所公办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注册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城区公办学校录取新生顺序:
(1)第一批次录取时间8月7日
(2)第二批次录取时间8月8日
(3)第三批次录取时间8月9日
4.8月10日,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报学校进行登记由登记学校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5.8月11日至14日公办学校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和城区三镇中心校、局直学校协调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并实际就读,或建校以来一直在该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小学一年级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学。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选择直升的还需携带由小学加章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等材料到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务工凭证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8月8日至9日电脑派位及录取。进行报名、直升数据整理、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4.8月10日未被录取且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所报民办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5. 8月11日至14日由县教体局和城区三镇中心校、局直学校协调安排入学。若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辖区公办学校。
宜阳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