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教师资格证审核所需资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2023年10月19-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三楼综合窗口(窗口业务咨询电话:3828350)进行材料审核。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材料的,可委托他人(要写《委托书》,内容说明自己什么原因,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材料审核,委托xxx人(身份证号码)代替自己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并签名确认。受委托人除带申请人审核材料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原件核验后还给本人,复印件提供给认定机构存档):
(一)身份证明
1.汕尾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粤省事电子证照),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粤省事电子证照);
2.外省、市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回执不受理);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5.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在读学校开出的学籍证明(或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有心理学、教育学和教育实习成绩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现场材料审核时出具汕尾市第一人民医院(红十字医院)、或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逸挥基金医院)、或深汕中心医院、或海丰县彭湃医院(仅海丰县户籍或居住人员)、或陆丰市人民医院(仅陆丰市户籍或居住人员)、或陆河县人民医院(仅陆河县户籍或居住人员)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最后一行要有医院“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结论和医院体检专用章或公章。请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至资料现场确认前这段时间自行到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前请先下载体检表(见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体检时间不另外发通知。如果由于特殊原因,要在工作、学习或居住地体检的,需提供当地教育部门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的相关通知文件,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自己名字,照片与上传系统同一底照)。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