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1.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转学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不动产权证,蓝印户口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系统”(网址:https://zhx.tjhxec.cn),按照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工作人员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学校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转学工作。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解答本次转学工作相关问题,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2.规范转学流程。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就读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1.因学位相对紧张,学生转入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及家长在“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即为转学联系电话。转学流程办理期间请确保该号码能够正常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8301916,022-28251622。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