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报考考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各考区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见(https://gdntce.gdedu.gov.cn/api/public/siteAudit/dismissed/examined/list?testTime=202302)。请考生及时查阅报考考区发布的考试信息。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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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毕业(学位)证书。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特别提示:2023年下半年广州、深圳考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改为网上审核。广州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将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申请人不用到现场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手机验证登录后,点击下方“办事”按钮,进入“劳动就业”专题,点击“教师资格面试审核”栏目,也可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面试审核”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选择深圳考区的考生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完成后,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的“实施清单列表-公共服务”中选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中点击“我要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相关栏目在线申办,提交本人面试审核材料或在手机APP“i深圳”中部门服务中进行申办。
具体详情请关注广州、深圳考区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