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不含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本省外市、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户籍学生。
▲ 审核流程
(一)学生、家长申请
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交资格审核表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由毕业学校初审,广东省户籍、外国籍监护人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定。
(二)毕业学校初审(2023年12月15日前)
1.毕业学校指定专责小组负责整理考生、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通过中考报名管理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录入相关信息,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意不要漏录、错录,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
Empire CMS,phome.net |
2.毕业学校根据审核资料清单,对学生提交的户籍信息、学籍建立时间、与监护人关系、监护人户籍信息、社保证明、医保证明、居住证等材料进行初审,同时核对系统中录入的随迁子女信息,并提交审核情况。凡录入有误的,需更正后,再进行上传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学校验核后退回家长,学校须在复印件上加注“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字样,由验核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注意:复印材料须确保清晰,必须为原件等比例复印。
3.各学校要严格把关,凡广东省户籍、外国籍等不符合审核条件的监护人,其信息不得录入。
(三)职能部门审核(2023年12月31日前)
凡学校通过初审的考生,初中学校使用系统打印汇总表及审核表,提交给所在县(区)的公安、人社、医保、教育学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核,完成审核的由学校上传盖章的审核表。如考生资格审核之后需跨县(区)报考,可申请将完成盖章审核的资料取回。
(四)资格确认(2024年1月13日前)
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同时要对随迁子女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与监护人关系、监护人户籍信息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并组织各初中学校于中考正式报名前完成公示工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的名单,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通过系统打印汇总表盖章确认,连同考生和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
▲ 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确保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平稳实施;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为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解释工作,及时通知随迁子女抓紧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我市中考报名考试资格。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各单位在收集学生、家长身份证件时,注意保护公民个人身份信息,除审核需要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学生身份证件存留另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