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集体户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青羊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青羊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登记时间
5月15日-19日
登记地点
青羊区教育局(一楼学生家长咨询中心)
登记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原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
2.青羊区合法居住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等)。
3.法定监护人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
安置方式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