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的适龄少年入学。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区提出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招生办法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符合“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条件的学生,在“三对口”学生录取完成后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残疾、军属、烈士等特殊群体及子女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政策和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入学。“三对口”中户籍迁移和不动产权属办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
1.“三对口”含义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系全产权)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与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户主和房屋产权人(房产系全产权)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亡、其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与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房屋产权属其法定监护人全产权房。
2.“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含义
有户无房:在办理截止时间前户籍已迁入城区,未在城区购房;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城区,在办理截止时间前已办理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随迁子女”含义
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在城区务工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和招生备案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方案报区教委备案。
▶农村学校招生入学
各学区在区教委指导下,按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小学、初中和属地直属初中的招生工作,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确定招生范围,镇街交叉地带的适龄学生,按历年惯例和方便学生的原则安排入学,确保各中小学生源分布合理。各学区须将招生方案报区教委审批后实施。
▶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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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经专业评估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安排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缓学手续。
3.其他特殊群体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时间安排
▶城区中小学
1.子女信息维护。2024年5月17—31日,申请城区公办中小学入读的适龄学生监护人,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学校或区教委反映并修正。
子女信息维护上传相关资料:“三对口”类学生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结婚证四类照片;“有户无房”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照片,“有房无户”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三类照片;“随迁子女”类上传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或暂住证明照片。
2.正式网上报名。“三对口”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9日;“有户无房、有房无户” “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1日。
3.网上审核录取。2024年6月17日—27日,进行网上信息审核。
4.结果查询确认。审核结果在渝快办【个人中心】-【我的申请】页面查看,如已被学校录取,需家长确认入学,在6月28日前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入学通知。2024年7月20日前,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若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于6月17日—22日带齐上述相关资料,“幼升小”到划片学校、“小升初”到现就读小学进行办理,提供的信息将与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信息、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管理系统信息等进行比对,采集信息的真实性会影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
6.分批招录流程。城区中小学的招录按以下流程分批进行。
第一批次:录取“三对口”类,由划片学校直接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城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类,若学位充足,全部予以解决;若空余学位不足,首先招“有户无房”类学生,以迁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招满为止;若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有房无户”类学生,以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招满为止。经以上办法仍未录取的学生,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录取随迁子女类,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农村中小学
6月17日起,各农村中小学根据招生范围,按规定程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学校
6月17日起,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特别说明
2024年就读海棠小学、永和小学、上游小学、中山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小学毕业分别对口直升永川中学宋锦桥校区、萱花中学、北山中学、永川中学文昌校区,各小学直升比例不少于当年小学六年级毕业人数的30%,优先保障“三对口”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