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划分与学位分配
(一)学校学区范围划分:
1、小学:仙洞学校(小学部):坑口村、水背村、洞南村、洞北村、南合村、田南村、横水村黄冲小学:崖西社区、黄冲村、京背村、京梅村、龙旺村、崖西林场。三村小学:甜水村、明苹村、古斗林场。交贝石小学:崖南社区、交贝石村、梁黄屋村。田边小学:田边村、银湖湾、古斗村、崖南林场、古斗水电站。
2、初中:崖门中学:崖西社区、黄冲村、京背村、京梅村、龙旺村、崖西林场、甜水村、明苹村、古斗林场。仙洞学校(初中部):坑口村、水背村、洞南村、洞北村、南合村、田南村、横水村(长岗村)崖南初级中学:崖南社区、交贝石村、梁黄屋村、田边村、银湖湾、古斗村、崖南林场、古斗水电站。
(二)学位分配
学位分配按属地优先原则,以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就近入学。具体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1.录取房户一致学生和政策照顾生。适龄儿童的户籍及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都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
2.房户一致学生和政策照顾生学生录取完毕后,如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再录取房户分离学生,并按以下次序依次录取:①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外的;②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的;③为我镇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子女(经镇相关部门审批的)和合法居住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公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3.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的学生全部录取完毕后,如学校还有剩余学位,继续录取无房无户学生,并按以下次序依次录取:①户籍不在申请入读学校学区范围的新会区(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直系亲属在新会区崖门镇范围无名下房产;②父母委托新会区崖门镇居民为监护人(或父/母在新会区崖门镇就业或经商)并居住在学区范围内的外国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③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且符合招生社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江门市以外户籍且符合招生社保条件和居住证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⑤江门市以外户籍的且符合招生社保条件或居住证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⑥江门市以外户籍不符合招生社保条件或居住证条件但工作和居住在崖门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4.剩余学生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其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
(三)其他:
1.保障特殊儿童入学权利特殊儿童。为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参加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有关评估的事宜另行通知。经过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
2.统筹安排为我镇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子女。上一年度崖门镇纳税前30强的企业(集团,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镇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体名单以镇职能部门提供为准)核心骨干人员子女。适当根据学生入学志愿纳入人户分离(第二类)统筹安排入学。若所填报志愿学校的人数较多且安排地段生后学位难以满足安排,则将部分学生调整到其他学校入学或通过抽签办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