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
小学招生报名采取登记入学的办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学校提前两周在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对外公示招生政策,以区教育局小学科划定学区片为招生范围,不得随意更改。
》》》招生办法
(一)2022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小学科备案。
(二)河北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始证件,到所属学区片对应的公办小学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依据“房户一致”原则,须对入学儿童的资格进行最终确认,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作为片内生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且其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
2.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且其户籍的户主为父母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父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且其户籍的户主和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河北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在本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八)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