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平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部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二)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报名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含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须提供户口簿、房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招生方式
采取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的方式,当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采用随机派位。派位现场由公证处全程公证,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代表、家长代表监督。
(四)招生园所基本信息
备注:
1.7月3日至7月23日,各幼儿园开通招生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7月17、18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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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郡童幼儿园、阳光宝贝幼儿园、学仕林幼儿园已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待审批过程中,公布的保教费为现行标准。
(五)招生流程
1.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逾期将无法填报。家长用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进入“和平教育报名服务系统”,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不能访问。注册、登录后点击“幼儿园”学段。报名时需填写相关信息和报名志愿。
注:家长为幼儿报名时,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报1所或多所幼儿园,同时标注志愿顺序,汉族幼儿最多可填报15个,少数民族幼儿最多可填报16个。
2.资料审核
7月11日至7月13日为资料审核时间,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未通过,家长可根据驳回意见,需在7月13日12:00前完成修改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志愿不能修改。审核通过的适龄幼儿参与随机派位。
3.随机派位
随机派位将优先对户籍及住房均在和平区,即户口簿户主和房屋房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含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的幼儿进行。若园所计划招生数未满,再对仅户籍在和平区,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含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的幼儿进行派位。
随机派位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首先电脑会依次检索各招生园所第一志愿报名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报名幼儿全部派位成功。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通过“抽取开始序号、确定步长”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全部招生园所第一志愿派位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招生园所再进行第二志愿报名幼儿的派位。电脑从第一志愿派位未成功的幼儿中,依次检索出第二志愿报名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计划招生数时,以上幼儿全部派位成功。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招生数时,通过“抽取开始序号、确定步长”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全部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园所第二志愿派位结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招生园所再进行第三志愿报名幼儿的派位,以此类推。
4.结果查询
家长于7月15日16:00至7月16日16:00登录“和平教育报名服务系统”查询派位结果。
5.复审证件
派位成功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录取幼儿园的通知到园所复审证件。录取以复审结果为准,若现场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则不予录取。
(六)报名须知
1.注册报名时须使用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的手机号,此手机号用来接收报名系统发送的通知。
2.若为多胞胎,家长可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同号派位。如选择同号派位,须点“需要”,选择子女胞胎数,且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每名幼儿的信息,提交资料时家长要选择其中1名幼儿参与派位,其余幼儿具有相同的派位结果。如不选择同号派位,须点“不需要”,家长为幼儿分开报名,多胞胎幼儿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派位结果,派位结果将不能进行调换。
3.填报信息时须依据报名系统中的具体要求,上传儿童预防接种证中的儿童信息页、户口簿中的首页和幼儿页及房本中的房主页原件的照片,确保照片清晰完整,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1)若儿童预防接种证为外地转入,请将旧证与新证进行拼图上传。
(2)户口簿首页中的户号应与幼儿信息页中的户号一致,若不一致,请在填报信息前,更换新的户口簿。
(3)提供的房本及其他房屋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公产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在有效期内。若为新购住房,未拿到房产证,请上传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
(4)户主和房主若不是同一人,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以证明幼儿和房主的关系。如:结婚证、户口簿、派出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和平区第十六幼儿园(民族幼儿园)提供清真餐,汉族幼儿不能填报。
5.报名信息提交后,待审核期间和审核通过后,不能进行修改。
6.派位是否成功与提交报名信息的先后顺序无关。
7.家长填报信息时须遵守诚信原则,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8.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或者 IE Edge / IE 11等浏览器。
二、和平区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与随机派位的园所除外)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优先招收和平区户籍的幼儿,以及在本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华侨及外来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