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小学入学招生办法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取得不动产登记的房主,以该房屋主要产权人为主安排子女入学。学区片内每所学区房6年之内只允许户籍与之相对应的一户直系子女入学。
2.本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果因北辰政府拆迁政策发生的搬迁且未还迁的,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必须在户籍地所属小学办理登记手续,与登记校提出在暂住地附近学校就读,最后由教育局根据居住地周边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已经在入学前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学区片小学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的务工就业证明(含社保,缴纳时间需到预约登记前至少一年);
天津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生源密集学校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5.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6.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