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流程
公办及民办学校
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申报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市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 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的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民转公学校
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7日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6月18日至19日,由区教育局对申报入学学生信息进行核实,符合报名条件的,纳入摇号范围。
申报民转公学校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等于摇号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超过摇号计划的,由区教育局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学生家长应于6月20日 18:00至6月21日 18:00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转公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回到户籍所在地向划片对口招生学校申请入学,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程序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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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报名材料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两江新区(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以下同)户籍学生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及时提供。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接受义务教育,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范围内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区内从业的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3.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宿舍居住证明。
4.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小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及时提供。
(三)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
由相应的指定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入学时,应提供相应的承租配租合同、户口簿或小学毕业证明等)。
咨询电话
67465081,6746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