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称《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38名,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信息详见《东莞市2021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国各级机关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5.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具有不低于选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
7. 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 按照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7. 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或用人单位的领导成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此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和择优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3月29日9:00至2021年4月2日16:00期间,登录选调考试系统
(http://www.sydwzl.com/gddggwylxzp),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东莞市2021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项目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填报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2. 职位查询
考生应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及资格条件进行报考。选调职位有具体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东莞市2021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如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日上班时段(8:3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相关选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3. 材料提交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照片(jpg格式,300K以内),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学位证;
(3)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不少于1000字,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特长、主要从事工作及主要工作业绩等);
(4)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相关证件(证明)提供不全,在4月2日16:00前未能补全的,不能参加笔试。
4. 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确认报考职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系统在4月1日16:00前会实时更新各职位报考人数,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截止后,选调单位网上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按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不高于10: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比例低于5:1时,则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从其他职位未入围笔试考生中择优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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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单位在4月5日前完成审核,并通知每一位入围笔试考生,未入围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在4月6日以后登录选调考试系统查询本人是否入围笔试。本次考试遵循诚信报考原则,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转任审批为准。
5.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入围笔试的考生,应当在4月8日9:00起登录选调考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本次选调考试的报考资格凭证,在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要出示,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三路43号),考场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在4月16日后可登录选调考试系统查看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笔试成绩是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1.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谈。面试前选调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面谈由选调单位具体实施,可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面谈不作评分要求。
3. 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下旬,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每个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结束后如实署名出具考察报告。考察过程中,由选调单位指导考生按有关转任要求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转任
各选调单位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转任对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 “以下” “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在选调过程中,若出现考生个人放弃、资格条件不符、未能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选调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所递补的考生需同时具有笔试及面试成绩;
(三)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取得资格证书时间等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选调报名首日。
(四)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观察,及时在 “粤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持“粤康码”绿码(当日更新)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考前避免前往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