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清溪户籍学生。
注:已提交过申请,仍未安排公办学位的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已有存档,不需要重新申请。
二、具体安排:
(一)12月26日前入户清溪的申请人,指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和线下提交资料。
1.网上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8日-26日
长按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
(此二维码无查看功能,家长只需提交成功一次即可,不必重复登记)
2.线下提交申请资料
时间:2021年12月26日-27日
地点:所属学区学校保安室(学区划分见附表)
(二)12月26日后入户清溪的申请人,于 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长按以上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教育管理中心另行通知提交纸质资料。
三、申请资料(均交复印件)
1. 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
2. 学生出生证;
3.(以下资料三选一)家长名下的房产证、家长名下的营业执照、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申请资料统一用文件袋装好,封面备注"学生姓名+申请年级+联系电话"
四、录取原则
1. 非毕业班学生,在公办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入读公办,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公办学校提供的学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入户时间进行排序安排,对于暂时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需自行申请民办学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学位补贴。
2. 小学、初中毕业生,即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学生,因毕业班春季不安排转学,学生需在原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学位补贴。
3. 2022年1月1日之后网上登记的学生,不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需自行申请民办学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学位补贴。
4.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视为放弃公办学位(户籍生学位补贴)资格。
本公告由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38904
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