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招〔2020〕1号)文件要求,在东莞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常规录取及注册结束后,经统计,有部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仍有空余学位,以上学位将安排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一、补录条件
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东莞市户籍。
2.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注册的考生,不得再参与补录)。
二、工作安排 8月17日:市中招办统一公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补录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回原毕业学校或登录东莞教育网或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补录招生计划。
8月18日:下午15:00前,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志愿时不分专业,录取后由录取学校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济。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下一志愿的分数与前一志愿的分数不设录取分差。
具体操作方法: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中考管理系统进行补填志愿。
8月18日:下午17:00时,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并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8月19日:市中招办公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补录结果。补录考生于上午10:00后自行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8月20日: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学生注册。已被学校补录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处理,不得再参与后续批次录取。
三、有关要求1.有补录计划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要按要求及时做好考生的注册工作。
2.各初中要做好符合补录条件考生补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宣传、指导及组织工作,并及时提醒被补录录取的考生按时上网打印录取通知书及到录取学校注册。
2020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补录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