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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莞茶山中小学招生方案 东莞市茶山学校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2 18:02:04
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东莞市《关于做好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基函〔2020〕2号)等系列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一)公办学校1.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非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二)民办学校1.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2.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1.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原住户籍学生学位安排:

  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起始年级(一年级与七年级),按学区划分到各公办学校就读。详情见下表:

  

  2)茶溪社区户籍学生学位安排:

  6月5日前新入户茶溪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到茶山镇综合服务中心1号大厅“综合业务”窗口登记后填报志愿,我镇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部分将通过购买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镇内民办学校,个别年级需要全部购买民办学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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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学位的规划与统筹,新入户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超过登记时间将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2.非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符合市、镇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群体。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可以接受入学申请的优待政策学生类别及相应申请条件和录取办法统筹安排,如公办学位不足,通过购买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入学。

(2)积分制入学群体。按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具体操作请关注“茶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目——招生入学“茶山镇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南三”(积分制入学篇)。

  (二)民办学校

1.招生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2.直升安排:

九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应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政府购买学位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民办教育集团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办学实际,确定直升名单。

  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非东莞户籍学生可以选择积分制入学)。

  3.对外招生安排:

当直升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剩余学位对外招生报名。(1)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外招生计划数,则应全部予以录取。(2)若报名人数多于对外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电脑派位工作由我镇按照市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4.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7月10日前我镇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以及参加派位的学生名单。▲7月11日我镇按市统一安排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束后,录取数据将导入招生平台以便家长查询。

  5.预录取确认

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1)有预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其家长须于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选择需要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确认。

  有预录取结果但逾期不确认或忘记确认的申请人,由招生平台直接按申请人预录取学校的志愿顺序进行预录取确认。民办学校根据确认人数,做好注册缴费准备。

(2)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参加民办学校的补录。

  (三)公布公办学位和购买民办学位分配结果

7月17日前,我镇公布本镇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等)。

  (四)注册缴费

▲7月17日-19日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 7月20日17:30前,各学校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具体注册缴费时间及要求以该学校注册通知为准。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或补录。▲严禁民办学校为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提前“注册确认”。

  (五)民办学校一轮补录

▲注册缴费后,若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则可开展补录工作。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逾期不注册的学生”,已注册确认的学生不能进行民办学校补录。▲7月22日民办学校公布补录人数和补录方案。▲7月23日9:00-24日17:30符合补录对象的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根据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填报补录志愿,每个申请人补录志愿学校数不超过2个。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计划数的,则全部予以录取;若报名人数多于补录计划数的,则依次优先考虑招收我镇户籍申请人、获得我镇积分入学学位补贴申请人、在我镇生活居住的申请人。▲7月27日12:00前民办学校公布补录结果,注册缴费合注册确认时间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

  (六)民办学校二轮补录

民办学校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补录通知。仍无录取结果的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8月24日前民办学校接收后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七)建立学籍

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四、其他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得相关帮助与指引。茶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操作请关注“茶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目——招生入学之“茶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南二”(报名指引篇)。2.延缓入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户籍地教育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3.残障等特殊儿童就读请到东莞启智学校咨询。学校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6号,咨询电话:22481020 22329020。
THE END

TAG:民办学校  申请人  学位  户籍  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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