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生:指具有龙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分为学区内户籍生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跨学区户籍生:户籍不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
①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
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
PS:若该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已超学位数,则不再接受跨学区户籍生报名。
▶高层次人才子女:
是指符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优教服务对象:
1.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
2.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4.符合条件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5.符合条件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2〕12号)精神,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1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者初中一年级)。
▶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 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之一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
2.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 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购房获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政策。
3.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 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龙江镇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可在龙江镇申请入学。或者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目前在龙江镇缴纳社保的,可在龙江镇申请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