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2022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 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2〕2 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5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未接受过义务教育,具有龙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借读条件的非龙江镇户籍新市民适龄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镇公办小学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属地招生范围对应的小学。
(二)坚持分类分批、额满即止原则。分三批次招生:第一批次为具有龙江镇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完成后,仍有一定数量学位剩余时,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 号)文件要求启动第三批次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三、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四、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
户籍生是指具有龙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分学区内户籍生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指户籍在本镇划定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跨学区户籍生:指户籍不在划定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
①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
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
若该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已超出学位数,则不再接受跨学区户籍生报名。
(二)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1.高层次人才子女:是指符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 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2.优教服务对象子女:是指上级下达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因公殉职干部子女。
3.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2〕12 号)文件,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 1 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4.政策性借读生: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 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之一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5.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新市民适龄随迁子女。
6.对几类特殊情况安置办法。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
(2)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 5 年及以上社保,且在龙江镇已连续居住满 5 年的,或者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 5年及以上社保,目前在龙江镇缴纳社保的,可在龙江镇申请入学。
(3)镇外市内户籍生,申请在我镇入读,需提供龙江镇自有产权房证明和在龙江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证明。
五、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时间
户籍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5月6日;
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至5月26日。
普通借读生报名时间待定。
(二)报名方式
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端报名网址为 http://zs.sdedu.net(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普通借读生:报名地点待定。
(三)报名资料
1.户籍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拍照上传,包括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儿童户口簿首页、儿童页和父母页)、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正、背面)、儿童出生证,跨学区户籍生除了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交跨学区户籍生证明材料。
2.政策性借读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拍照上传,包括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儿童户口簿首页、儿童页和父母页)、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正、背面)、儿童出生证,另外还须将政策性借读类别对应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比如: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优教服务对象证明材料、政策性借读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
3.普通借读生:对照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清单受理回执要求,携带必备材料,包括《龙江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历史记录、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相应加分材料。
(四)现场确认报名:
户籍生:家长须于 2022年5月8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签名确认)、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到第一志愿学校确认报名信息。
政策性借读生:家长须于 2022年5月28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 2:00 至 5:00)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签名确认)、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政策性借读证明材料,到第一志愿学校确认报名信息。
(五)录取办法
1.户籍生录取方式及信息公布。
(1)按生源分学区安排学位。
(2)当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学童入户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额满即止。未能安排的学童,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到镇内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读。
(3)当镇内跨学区户籍生人数多于该校的学位数时,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
(4)文华社区户籍生除了龙江城区中心小学外可选择镇内任一公办小学。龙江世埠小学先招录世埠社区的户籍生,然后招录文华社区户籍生。龙江坦田小学先招录坦西社区、东涌社区的户籍生,然后招录文华社区户籍生。龙江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龙江旺岗小学)先招录旺岗村、排沙社区的户籍生,然后招录文华社区户籍生。若文华社区户籍生报读人数多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则按照学童入户本学区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未能安排的学童,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
(5)逾期报名的户籍生,如所属学区已额满,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学位。
(6)结果查询:2022 年 5 月 27 日前家长可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录取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2.政策性借读生录取方式及信息公布。
(1)政策性借读生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高层次人才子女;
②优教服务对象子女;
③政策性借读生;
④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2)高层次人才子女、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依据申请人工作单位(企业)所属学区对应的学校安排学位,如遇学位不足,安排在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
(3)政策性借读生:
①积分办法:
A.政策性借读生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一个类别(见附件 2)得分为 100 分,不符合条件的不积分。父母双方均可参与积分,父母双方同一个类别均有积分的,只计算其中一方的积分。
B.第 16 类(见附件 2)近 5 年(满 5 年以上)在顺德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超 1 年加 10 分,不足 1 年不计分。
C.所有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25月26 日,逾期缴交的材料不计入积分。
②录取方式:
A.入学志愿相同,积分排名居前者优先安排学位。
B.如入学志愿和积分排名相同,则依次根据购买社保时间长短的顺序安排学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采用抽签方式安排学位。仍未取得学位的,则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
结果查询:2022年6月30日前家长可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3.普通借读生录取办法
普通借读生由镇教育办统一划线录取,先根据全镇普通借读生学位总数和积分,从高分至低分划定镇录取分数线,然后结合借读生居住地、积分排名、入学志愿等统筹安排儿童入读,额满即止。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佛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
六、相关部门职责
(一)镇教育办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报名登记、资料录入、积分排名录取等工作。
(二)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流管中心)负责居住证的办理、审核和积分入学统筹、计分等工作。
(三)龙江自然资源所负责房屋产权证明的审核和计分。
(四)龙江市监所负责投资、工商登记的核查。
(五)区公安局龙江分局负责提供和核查户籍信息。
(六)社保龙江办事处负责提供和审核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并计分。
(七)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儿童免疫接种资料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七、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读招生文件,正确领会和把握文件要求,明确本部门任务职责。
(二)各职能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对前来办理手续的家长要热情接待,对家长提出的疑问要耐心解释,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镇教育办反映,以便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四)各公办小学要热情接待来访学生家长,耐心宣传、解释招生政策规定,认真处理来信来访问题。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学籍制度,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重新报读将无法取得学籍。
(二)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证明材料必须在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意见为准。
(五)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六)本办法由龙江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龙江镇公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
1.2022年顺德区小学一年级户籍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2.龙江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