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海区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给予照顾录取计划生育审核工作启动。
根据《关于我市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给予照顾录取的实施意见》精神,2021年南海区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中考照顾录取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于近日启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条件:
户籍登记在南海区村(居)委会且应届参加我市高中阶段招生教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纯二女户女孩(父母双方及该子女均属佛山市农村户籍人员),可以申请计生审核。具体条件:
㈠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以下情形也可视为独生子女:
1.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2.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3.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㈡纯二女户女孩:
父母双方户籍均登记在村(居)委会,只生育二个女孩且一方已落实结扎措施的纯二女户女孩。
按相关规定,纯二女户女孩的出生时间需均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当天)。
下列情形不属于照顾录取对象:
1.父母双方及子女有一方(个)户籍登记不在佛山市村(居)委会的;
2.父母双方户籍登记在佛山市内的村(居)委会,但2004年7月1日户籍制度改革前户口性质属非农业户口的;
3.父母把户籍从城镇社区居委会迁回农村村委会的;
4.现属于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女孩但其母亲现孕的;
5.纯二女户中其中一个女孩已转为城镇居民,另一个女孩符合条件的可列为照顾录取对象;转为城镇居民的女孩不列为照顾录取对象;
6.其父母曾有超生等违法生育行为的(不包括不属于超生的非婚生育一二孩、不够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审批生育)。
二、所需材料:
1.《佛山市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中考照顾录取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报读学生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提供独生证的提供户籍地村居出具的独生子女身份证明);
4.报读学生属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明材料;
5.报读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6.报读学生父母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征收票据;
7.户口簿上户籍性质没有明确的,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或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中有申请人及父母的一页复印件,并写上“与原件相符”后盖章确认,或出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原件。
以上2-6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由申请人父母在每一份复印件上写上“此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三、办理流程及填写说明:
1.申请人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码”栏必须准确填写,“所在学校”按2021年南海区初中名称规范填写。
2.申请人父母持《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向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3.《审批表》经村(居)委会初审完毕后统一送交各镇(街)卫健办审核,镇(街)卫健办必须将所有材料复印一份备案。
4.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地点为考生所在村(居)委会及考生所在学校。
四、受理时间:
开始受理时间:2021年3月15日。
截止受理时间:2021年4月25日。
五、咨询方式:
1.计划生育审核咨询:各村(居)委或区、镇(街)卫生健康部门。
咨询电话:
桂城街道卫健办:0757-81287773
九江镇卫健办:0757-86589032
西樵镇卫健办:0757-86866651
丹灶镇卫健办:0757-85413695
狮山镇卫健办:0757-86681646
大沥镇卫健办:0757-85599326
里水镇卫健办:0757-85662220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咨询:区教育局招生办,联系电话:0757-86332355
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的原因,申请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