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对象
1.在高明区工作或居住,持高明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以下简称: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经本人申请纳入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
2.具有合法监护人资格的高明区新市民可为其监护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
申请条件
持有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可在其居住地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法定入学年龄(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新市民随迁子女。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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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1、提前预约: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分入学业务实行网上预约办事模式。从5月8日起,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可通过“高明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首次放号时间是5月8日17:30分,此后每个星期天17:30分发放下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预约号。
2.现场受理:5月9日至6月8日(22个工作日)
3.审核评分:5月23日至6月17日,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4.积分公示和受理复核:6月23日至6月29日,区委政法委和各镇(街道)流管办同步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对所查询的积分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积分排名公示:7月4日至7月8日。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名公示。公示结束后,区委政法委移交积分入学资料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