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江门市以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持有在新会区内居住满一年或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至少在2021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签发且至2022年3月31日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在新会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至少从2021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2年3月31日仍未中断)。
家长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在新会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至少从2021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2年3月31日仍未中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