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届时,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选择邮政快递寄达证书的申请人除外。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2.领取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领取地点为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副楼一楼。咨询电话:0668-2278744。
3.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将于11月中旬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窗口进行公布(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组成部门”——“高州市教育局”,http://www.gaozhou.gov.cn/mmgzjyj/gkmlpt/index),请密切关注。咨询电话:0668-6633839。
4.若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证书和《申请表》的,还须附上委托书,由代理人代为领取;若需邮寄送达证书和《申请表》的,需提前填写好《〈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在现场审核时提交,邮费到付,本人签收。申请人收到证书和《申请表》后,按照相关认定机构的要求将签名后的快递单和《送达回证》回寄或直接交回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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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