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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江南区小区配建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7 22:29:58
The Beginning

  录取原则

  01、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所在小区有房产,且为小区常住人口。

  2.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幼儿园所在小区的业主户籍放宽至南宁市外)。

  3.以上幼儿均要求为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02、招生年龄段

  小班:出生日期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中班:出生日期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大班:出生日期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03、录取顺序

  1.幼儿园所在小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即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2.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江南区户籍业主适龄幼儿。

  3.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5.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房产,与有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的直系祖辈同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的幼儿。

  6.非幼儿园所在小区住户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

  7.非幼儿园所在小区住户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

THE END

TAG:户籍  幼儿  小区  幼儿园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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