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9〕124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2020〕7号)要求,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作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部门,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桂林市所辖的县(市、区)申请人员集中在市行政审批局认定〕。
认定地址: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3楼E区全科无差别E11-E26窗口)。
乘坐交通车提示:
(1)可乘坐61路、83路、85路、86路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2)k2、89路到山水大道(创业大厦正门)下车后往西方向走约300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