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内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昆山司徒街小学附属幼儿园
计划招收3个小班,总数105人
服务区域
区域一:
人民南路以东、娄江河以南、
珠江南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区域二:
人民南路以东、朝阳路以南、珠江南路以西、铁路以北(不含富阳新村、天华佳园、
人民南路、正阳一村、育才路)
施教区(服务区)相关小区:
春漪园1-17号、春漪园18-22号、康怡园、
雍景湾东苑、雍景湾南苑、新城天地、
北三家村、中茵广场、南城河岸、东坛弄、
留晖新村、朝阳路(人民南路东侧小于200号)、司徒街散户、跃进路零星住宅、
北严家角(已拆迁)、富裕小区、汛塘小区、汛塘岸、金山大厦、游方弄、后塘花园、
后塘新村、汛塘商苑、跃进新村、华达小区、
东方新村(高新区)、千禧园、需浦新村、
交运小区、扬子新村、柏盛园、西需浦新村、合兴路776、雍景湾、东需浦新村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服务区制的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 进入报名系统,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 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先注册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特别提醒:监护人信息、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信息等要填写完整、准确,不动产证需填写年份,填写内容与原件一致。房产证座落要填写具体到几幢几室,与房产证一致。
二、现场材料审核
(一)审核时间:
6月12日8:30~11:30 ;13:00~16:00
6月13日8:30~11:30 ;
下午:材料整理、信息输入
(二)审核地址:
昆山司徒街幼儿园大厅
(三)审核所需材料:
1.昆山市户籍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2日~13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2.非昆山市户籍生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户口本、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2日~13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复印件要求:(1)户口本:夫妻双方户口本主页及个人页、孩子页。夫妻户口不在一本上,请提供结婚证。(2)房产证:使用祖辈房产,孩子户口不和所有权人在一本上的,另需提供一家三口(父母及孩子)无房证明。(3)出生医学证明:姓名需和户口本一致。
(4)预防接种证:复印有姓名的一页与接种记录页面即可。
3.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4.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昆山市户籍生
因各种原因,本服务区内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13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5.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
料到昆山市玉山镇同心小学(崇科路89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6.教职工子女报名办法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区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直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招生录取
根据上级要求,我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重要提示:2020年、2019年、2018年我园空额学位均为0,请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提前做好其他学前教育机构报名的准备。
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户籍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学位认定
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
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
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
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
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
(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
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
及义务教育段学位
(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温馨提示
1.为有序开展报名工作,减少家长的等待,请6月10号-11号,上午8点-下午4点至司徒街幼儿园门卫保安处领取报名号。
2.请配合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户由一名家长佩戴口罩、出示苏城码、测温合格后有序入园。
3.所需审核材料,复印件A4纸清晰复印,装订顺序为《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父母身份证——父母任意一方在昆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幼儿需提供),审核过后原件当场退回。
4.凡提供伪证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55214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