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选调培养管理
▶选调人员由无锡市委组织部和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根据填报的意向性岗位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及开发园区事业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市、市(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分别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培养管理期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
▶为选调人员免费提供为期一年的集中住宿,无锡市内(含江阴、宜兴)有固定住所的除外。对THE世界排名前100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
(1)给予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
(2)来锡工作后符合购房条件,在锡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给予相应购房补贴支持。相关补贴标准及申领要求参照“太湖人才计划”有关办法执行。江阴市、宜兴市选调人员按照当地人才政策执行。
选调人员如符合无锡市其他人才补助政策条件,按照录用岗位所能享受的政策,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