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进区初中学业水平测试体育考试项目规则
一、体育考试项目
类 别 | 项 目 | 分 值 | |
第一类 | 篮球、排球、足球(任选一项)。 | 5分 | |
第二类 | 掷实心球(2kg)、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任选一项)。 | 15分 | |
第三类
|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50米跑 (因疫情暂停,以满分计入总分) | 15分 | |
平时成绩 |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每学年1分×3学年 | 3分 | |
| 2. 平时表现 | 2分 | |
总 计 | | 40分 |
二、各项考试规则:
(一)平时成绩考查评分(体锻过程测评),由学校负责实施,分值5分。体育教研组组织考查,由教导处进行审核,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签字并加盖校印后张榜公布(至少一周)。区教育局将组织审核。
1.初中三个学年《国家学生标准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为3分(每学年1分)
(1)每学年《国家学生标准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为1分,不合格为0分。
(2)免于执行《标准》者,应持有效证明,手续齐全上报区教育局,此项评分按满分计。
2.平时表现得分:根据学生平时体育课表现、上早操(课间操)、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等表现综合评分,满分为2分。
对于平时不遵守体育课课堂纪律或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无故缺勤超过一学年应出勤总次数的1/10或病、事假缺勤次数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的1/3的考生,该项评分按零分计。
(二)现场考试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体锻效果测评),分值35分。
1.第一类:
(1)篮球行进间(二大步)投篮。
① 考试用球圆周为75-78厘米,外壳用皮或橡胶制成。球
由局考务组提供。
②考生从篮球场中场区运球起动,运球推进距篮圈中心的垂直投影点2.5—4.2米的区域(环状带)开始起跨(点)做二大步投篮动作,投篮时能较准确瞄准(点)篮板、篮圈及篮圈中心,整个过程动作正确协调,满分为5分。
如图:
③每生可做二次,以其中较好一次确定技评成绩。
④由三名监考老师根据动作质量同时按5、4、3、2-1技评打分。评分取值方法,三人相同取一致分值,二人相同取二人同分值,三人不同取中间分值。
(2)排球双手垫球。
① 考试用球圆周为65-67厘米,外壳用皮或橡胶制成。球由局考务组提供。
②考生在3*3米有效区域内,将球向上抛起后,两臂夹紧、肘关节伸直,以腕关节上部10厘米左右的两前臂内侧所构成的平面(垫击部位)连续向上击球,球落地即为一次垫球结束。连续垫击16次以上,(全身动作协调,控球能力较强,垫击高度为排球的底部超过头顶)其中可确定的符合正确动作要求12次以上得5分。垫击高度不足则该次垫击不予计数。
③每位考生可垫球二次,以其中成绩好的一次计取成绩。
④根据动作质量和垫击次数按5、4、3、2-1进行打分。评分取值方法:三人相同取一致分值,二人相同取二人同分值,三人不同取中间分值。
(3) 足球脚背颠球。
①考试用球的圆周为68-71厘米,外壳用皮或橡胶制成,球由局考务组提供。
②考生用脚背(单、双脚均可)颠球5次以上,动作自然连贯得5分。
③颠球时手及手臂触球或球落地即为一次颠球结束。
④每位考生可颠球二次,以其中成绩好的一次计取成绩。
⑤根据动作质量和颠球次数按5、4、3、2-1进行评分。评分取值方法:三人相同取一致分值,二人相同取二人同分值,三人不同取中间分值。
2.第二类:
(1)掷实心球。
①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 球由局考务组提供,在平坦的场地进行。
②考生在白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踩线。身体任何部分不得触及投掷线前的地面。
③考生每人掷三次,记取最好一次的成绩评分。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投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④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看球的着地点。丈量和登记成绩时,监考老师必须唱出成绩,使考生听清楚。
(2) 立定跳远。
①在沙坑(或平坦地面)进行,沙面与地面齐平,起跳线
与沙坑边沿平行,到沙坑近端不少于30厘米。起跳板面粗糙平坦,不得有凹坑和倾斜。
②两脚平行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双脚同时起跳(起跳前双脚不得离地、移动和垫跳)。
③每人试跳三次。丈量成绩从考生身体任何部位着地痕迹最近点至起跳线垂直丈量。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二位小数。丈量与登记成绩时,监考老师必须唱出成绩,使考生听清楚。
(3)一分钟跳绳。
① 考试用绳为太仓毽绳厂生产的棉纱绳,考试用绳由局考务组提供。
②在平坦地面上画半径1.5米的圆圈,考生在圆圈内跳绳。
③考生持绳站在圆圈内,发令员示意考生作好准备。考试开始以“预备!”“起!”发令,考生听到“起”后开始跳绳,同时记时员开表。
④遇有考生抢跳,监考老师有权对犯规的考生提出警告,然后重新开始,两次犯规,不记成绩。每跳跃一次,同时摇绳一回环(即从身后开始,绕身体一周,绳过脚)为一次(双摇跳只计一次)。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前身后均计算失败,除该次不计数外,仍可继续进行。一分钟到时,鸣哨停表。每生可试跳二次,记取最好一次成绩评分。
⑤由监考老师负责记数,并记录后交主考老师核实无误后,登记并宣布成绩。
3.第三类:
800米(女)、1000米(男)跑、50米跑。
因疫情不进行现场考试,按满分计入总分。
三、免(缓)考规定
1.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持有国家颁发的残疾证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现场考试。参加现场考试的,参加任何一个项目的考试,该项测试满分即为总分满分。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总分得38分。
2.因伤病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暂时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县级及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可以申请部分项目免试或所有项目免试。经审核批准的考生,免试项目的考试成绩按该项目60%计分。
3.因伤病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暂时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医院和学校的证明,可以申请缓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因各种原因需要免试、缓试等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可供证明的有关材料,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审核;凡经审核同意免考、缓考考生的相关信息,考生所在学校必须在考前一周在学校醒目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临时因运动损伤无法正常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参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5.对残疾、伤病的学生分别可以实施减试、免试、缓试,具体标准经武进区教育局审核后执行。
6.已经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再进行补考。
7.考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二周岁者(2006年1月1日后生的),凭户口本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需预审、并开具证明),经审核符合者,降低一格标准给分(即在第二类加1分,加分后该项分数上限为15分)。
8.过于瘦小、矮小的考生由学生申请,经考务组现场测定后身高体重指数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规定的,可以降低一格标准给分(过于瘦小、矮小者在实心球考试得分后加给1分,加分后单项分数上限为15分)。
以上情况都必须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学校安排专人带考生本人于5月25日(周一)到武进职教中心体育馆面试检查(小年龄考生只需提供户籍本或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学校开具的证明,该生不必到现场面试),盖章生效,证明材料投入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