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凡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服务区范围详见《靖江市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
登记时间
1.招生时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招生地点:靖江市阳光幼儿园内
报名方式
8月20日上午,到幼儿园大门领取号码牌及档案袋(领取后,在家填写好相关材料)。
8月20日下午—8月22日,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从幼儿园大门进入,根据指引到相关教室等候,按先后顺序排队审核报名材料(不需要带孩子到园)。
准备材料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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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注:如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买卖协议的安置房,需提供居委会(村、社区)签字盖章的证明、水电费卡及半年的水电费发票等佐证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1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涉及幼儿一律统筹安排幼儿园就读。
录取办法
2021年8月24日—28日分批公示幼儿录取名单,公示没有异议、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被录取。
报到注册
1.2021年8月29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2021年8月30日对小班新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进行14天居家健康观察与监测。
特别提醒
1.进入幼儿园请佩戴口罩,出示当日苏康码及行程码,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2.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注:因我园位于小区内,为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请把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两侧,出示当日苏康码、行程码,配合体温检测后步行进入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0523-84802798
阳光幼儿园服务区范围
以中洲路与城东大道交界为起点,沿城东大道向北至横港,沿横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城东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