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
2021年7月7日—16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 7月5日—6日,组织招生宣传。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组织招生宣传,发布招生信息。学校要在学校大门前显要位置张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入学条件、学生报名流程等信息。
2. 7月7日— 16日,网上登记报名。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指导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主要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在网上登记入学报名信息。每名儿童少年可以选定所在施教区的1所公办学校,也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预报名。
3. 7月21日—25日,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报名数少于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其中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采取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及时告之录取学生监护人,并将录取结果在校门口公示。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一律不得放弃。
4. 7月26日— 8月5日,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公办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查验,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监护人,并将录取结果在校门口公示。其中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得重复招录。
5. 8月25日—29日,做好招生后续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做好招生后续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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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区划分范围
小学一年级
1、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南校区):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
2、泗洪姜堰实验学校(东校区):
东至大刘排涝河,西至青阳南路,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二里坝路以西,青阳南路以东,团结河路以南, 245省道以北区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南校区报名)。
3、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北校区):
东至湿地大道,西至嵩山路南路,北至山河路,南至团结河路。
4、实验小学: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北至濉河,南至山河路(银河国际、老附小区域可选择人民路小学报名)。
5、东风小学:
东至湿地大道,西至青阳南路,北至泗州大街,南至山河路。
6、健康路小学:
1.濉河以南,东至建设南路,西至衡山南路,南至山河路。
2.山河路以南,东至嵩山路,南至团结河路,西至衡山南路。
7、第一实验学校:
长江西路以北,建设北路以西,双沟西路以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现代名城小区可选择开发区小学报名)。
8、衡山路实验学校:
长江西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濉河以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
9、开发区小学:
双洋西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双沟西路以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
10、第二实验学校:
长江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245省道(含四分场、小农场)以西,北至五里江、大楼居交界处。
11、人民路小学:
建设北路以东,青阳北路以西,濉河以北,长江路以南(中医院南片区、河滨花都、滨河名城、金港湾等小区也可选择青阳中心小学报名)。
12、青阳中心小学:
1.泗州大街以北,濉河以南,泰山南路以西,青阳南路以东。
2.泗州大街以南,黄山南路以西,汴河路以东,山河路以北。
3.濉河以北,青阳北路以东,245省道以西,长江路以南。
13、明德学校:
东至大刘排涝河,西至汴河路,北至山河路(含中正香格里拉片区),南至团结河路。
14、泗州学校:
1.山河路以北,泰山南路以东,濉河以南,245省道以西。
2.山河路以南,大刘排涝河以东,245省道以西,南至245省道。
15、洪桥学校:
新濉河以西,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的青阳街道辖区。
16、虹州实验学校:
1.濉河以南,东至衡山南路,西至新濉河,南至团结河路。
2.北至通达路,南至山河西路,东至新濉河,西至山河西路(此区域可选择洪桥学校报名)。
17、通州实验学校:
南至双洋路,东至建设北路,西至五里江与原重岗社区交界处,北至五里江与梅花镇交界处(含东江花园、常泗工业园区)。
注:中心城区以外的小学如青阳二小、周李小学等由青阳中心小学负责划分。
初中七年级
1、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南校区):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
2、泗洪姜堰实验学校(东校区):
东至大刘排涝河,西至青阳南路,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二里坝路以西,青阳南路以东,团结河路以南, 245省道以北区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南校区报名)。
3、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北校区):
1.东至湿地大道,西至人民南路,北至汴河,南至山河路。
2.东至湿地大道,西至衡山南路,北至山河路,南至团结河路。
4、淮北中学:
濉河以南,人民南路以西,衡山南路以东,山河路以北。
5、第一实验学校:
长江西路以北,建设北路以西,双沟西路以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
6、衡山路实验学校:
长江西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濉河以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
7、第二实验学校:
濉河以北,建设北路以东,245省道以西,北至五里江、大楼居交界处。
8、明德学校:
1.东至泰山南路,西至汴河东路,北至泗州大街,南至山河路。
2.东至大刘排涝河,西至汴河东路,北至山河路,南至团结河路。
9、泗州学校:
1.濉河以南,泗州大街以北,汴河以东,大刘排涝河以西(含东方花园北区、东尚阳光小区等)。
2.濉河以南,大刘排涝河以东,东至(南至)戚庄、黄台等青阳街道区域。
10、洪桥学校:
新濉河以西的青阳街道区域。
11、虹州实验学校:
1.濉河以南,东至衡山南路,西至新濉河,南至团结河路。
2.北至通达路,南至山河西路,东至新濉河,西至山河西路(此片区可选择洪桥学校报名)。
12、通州实验学校:
南至双沟西路,东至建设北路,西至五里江与原重岗社区交界处,北至五里江社区与梅花镇交界处(含东江花园、常泗工业园区)。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1.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象是指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学生,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父母的独立居住房的房产证所在地为准。房产证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
3.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新购居住房住户,需出具2021年7月31日前签订的经房产处备案正式购房合同及其缴款正式发票,可按新购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4.房屋产权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至少一方)与上述房屋产权人户口在一起的时间,小学和初中均需年满3年以上,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确无其他住房的(需出具无房证明),则儿童少年可以在上述房屋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5.房产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商业用房(房产证标明是商住混用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除外)、工业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和各类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6.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
7.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和无房证明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货币补偿拆迁确无住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证明,在原拆迁地施教区入学。
8.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新生入学报名。
9.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于8月25日至29日集中研究解决。
10.上述认定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