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桑洲镇2021年幼儿园怎么报名?附报名指南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小班新生,即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因本镇目前只有一所幼儿园,以确保本镇有房或有户居民优先入园为原则,将适龄儿童归整为两大类:
第一类:适龄儿童本人在桑洲镇有户籍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桑洲镇内有房产的对象。
第二类:既无桑洲镇户籍又无桑洲镇房产的宁海籍适龄儿童和持有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提供材料
报名登记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特殊房产见第五条)。隔代房产的需提供房产所有人与孩子的关系证明材料。
第二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浙江省居住证(非宁海籍者提供)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上传材料时必须以证件的原件为范本进行拍照存档上传。上传的照片要求:能清晰、正面、完整显示证件内所有的文字;证件内有内容记录的所有页面按前后顺序逐页上传;有正反面的证件要逐面上传。严禁用图像处理软件修改图片内容。三、招生办法
以确保本镇有房有户居民优先入园为原则,将报名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都按报名、审核、录取、公示四个环节实施。
第一阶段:网上招生(5月7日——5月15日)
(一)本阶段招生对象
符合桑洲镇幼儿园就读条件的第一类适龄儿童。
(二)本阶段招生办法
符合此类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园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宁海县”,进入“桑洲镇”登记信息、选报宁海县桑洲镇中心幼儿园。
所有资料审核完成后,幼儿园对符合此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额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入园通知书由幼儿园发放。如本阶段满额或超额计划数,不再进行第二阶段招生。仍有剩余计划数的,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第二阶段:幼儿园剩余学额线下招生(6月8日—6月18日)
(一)本阶段招生对象
第二类适龄儿童。
(二)本阶段招生办法
此类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到幼儿园现场报名。非宁海籍对象要提供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此阶段报名对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委托公证处全程操作)。被录取的孩子,在规定时间内由录取幼儿园统一组织网上信息填报。
四、特殊招生对象规定
1.适龄儿童父母符合政府部门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经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统筹安排就读幼儿园。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对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园,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说明
1.放弃第一阶段招生的第一类幼儿,参加第二阶段招生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2.2021年1月1日后招收的托班儿童一律按规定程序重新报名。
本实施意见由宁海县桑洲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