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本周末10月17日-10月18日开考,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2020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表 | ||
日期 | 时间 | |
10月17日 | 上午 | 9:00-11:30 |
下午 | 14:30-17:00 | |
10月18日 | 上午 | 9:00—11:30 |
下午 |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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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本次自学考试恰逢世界青年科学家(温州)峰会召开,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请考生留意市公安局公告(详情戳),提前规划赴考路线,准时赴考。
2020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安排表 | |
温州市第二中学 | 温州市望江路水门头8号 |
温州市第三中学 | 温州市小南路36号 |
温州市第十二中学 |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66号 |
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 |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 | 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1号 |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三、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四、考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上,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作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换卷或代考。
七、考生在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题情况。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防疫工作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九、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